一、协议主体与适用范围
1.1 本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沈阳鸿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使用本公司订单处理与数据同步服务的商家(以下简称“商家”)订立。
1.2 本协议适用于本公司在网站 hozcn.com 展示并提供给商家的订单数据处理与数据同步服务。商家通过授权接入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
1.3 商家与本公司另行签署服务合同、对接确认文件或服务订单的,该文件的服务范围、费用与技术要求以该文件为准;该文件未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
2.1 本公司向商家提供的服务包括:
- API 接口对接:提供标准化接口与鉴权方式,完成商家系统与抖音“即送”侧的订单数据互联;
- 订单数据处理:接收订单数据,推送至商家业务系统,并同步接单、发货、完成、取消等订单状态;
- 配送对接与状态回传:按订单发起配送呼叫,接收骑手接单、到店、配送中、送达及异常等状态并回传商家系统;
- 商品信息同步:同步商品名称、规格、价格、库存数量与上架状态;
- 数据服务:按周期输出订单明细数据,供商家对账核对;提供接口调用日志查询。
2.2 服务方式为线上接口对接与后台数据查询,商家按双方确认的接口文档完成对接后使用。
2.3 如因接口调整、接口提供方(抖音“即送”及提供配送服务的第三方)规则变化或监管要求变化需要调整服务内容的,本公司将提前通知商家,并配合完成相应调整。
三、商家的权利与义务
3.1 商家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本服务,并查询本服务对其订单数据的处理结果。
3.2 商家应向本公司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主体信息与联系人信息,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
3.3 商家应自行取得并维持使用相关系统、数据所需的合法授权,包括商家与抖音“即送”之间就订单数据使用所达成的授权关系;商家保证其提供给本公司处理的数据来源合法,不含违法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3.4 商家应妥善保管接口调用凭证、签名密钥及后台账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商家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商家承担;发现凭证或密钥泄露的,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3.5 商家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不得将本服务转售、转让或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6 商家应保证其维护的商品信息(名称、规格、价格、库存数量、上架状态)真实、准确,并及时更新,避免因信息不准确造成订单无法履约。
四、数据使用规则
4.1 本公司仅在商家授权的范围内、为实现本协议第 2.1 条服务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数据,不超范围读取或使用商家数据。
4.2 本服务涉及的数据类型:订单数据(订单号、下单时间、商品明细、订单金额、订单状态)、商品信息、完成配送所必需的收货信息、接口调用日志。
4.3 本公司不将商家订单数据用于本服务之外的用途,不向无关第三方出售、出租或提供商家数据。
4.4 为实现订单配送,本公司需向提供配送服务的第三方提供收货人姓名、联系电话、收货地址等完成配送所必需的信息,并仅限用于该笔订单的配送。
4.5 商家撤回授权或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停止处理相关数据,并按双方约定删除或返还由本公司持有的商家数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处理争议所必需的情形除外。
4.6 数据的具体收集范围与保护措施,详见本公司《隐私政策》。
五、服务费用
5.1 服务费用、结算方式与开票要求以双方另行签署的服务合同或服务订单约定为准。
5.2 本网站为服务介绍与协议展示页面,不提供在线下单、在线支付功能,不通过网站向商家收取任何费用。
六、服务的中断、变更与终止
6.1 因系统维护、升级、接口提供方规则调整、网络故障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服务暂时中断的,本公司将及时通知商家,并尽合理努力恢复服务。
6.2 商家可提前书面通知本公司终止使用本服务;商家撤回授权即视为提出终止。
6.3 商家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该商家提供服务。
七、知识产权
7.1 本服务涉及的软件、接口文档、技术方案、后台界面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或相应权利人所有。
7.2 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商家不得复制、反编译、出租、转让前述内容,或将其用于本服务之外的用途。
八、责任限制与免责
8.1 因商家提供的接口信息错误、凭证保管不当、商家系统自身原因,或第三方接口规则调整导致数据未能及时同步的,本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间接损失;但本公司有义务配合排查,并提供相应的接口调用日志。
8.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同步延迟的,本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商家并尽力减少影响。
8.3 本服务的可用性水平、响应时限以双方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本协议不构成任何超出前述约定的承诺。
九、协议的更新
9.1 本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服务调整更新本协议,并在本网站公布更新后的版本及更新日期。
9.2 协议更新后,商家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接受更新后的内容;如不接受,商家可终止使用本服务。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 公司全称:沈阳鸿祚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2甲
- 联系电话:15940444421
- 电子邮箱:guohao@hozcn.com
- 网站域名:hozcn.com
如对本协议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与我们联系,或查看联系我们页面。